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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标准概述

《GB 46750-2025》是中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的国家标准,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,2026年5月1日实施。该标准旨在确保无人机在运行过程中能主动发送身份、位置等识别信息,提升空域安全和监管效率。

适用范围

文档适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(包括微型、轻型、小型、中型和大型无人机)的设计、生产、检测、检验、审定和运行。同时,覆盖运行识别接收与处理系统的开发。

二、核心技术要求

1

双重识别模式

无人机必须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两种运行识别功能。

2

强制性与不可关闭

识别功能在无人机依靠自身动力移动时全程自动发送信息,且不允许被手动关闭。

3

关键信息广播

发送的信息包括无人机的唯一身份码、实时位置、高度、速度、运行状态等。

4

失效安全管控

识别功能失效时,无人机无法起飞;飞行中失效,需能自动告警并执行返航、降落等安全措施。

三、关键技术要求

更新频率
信息的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,保证监控的实时性。
信号强度
对蓝牙和Wi-Fi广播的发射功率有明确要求,确保有效覆盖范围(例如,轻型及以上无人机蓝牙平均EIRP不小于6dBm)。
防篡改设计
无人机系统需具备防篡改或破坏的功能设计,防止识别信息和发送模块被恶意修改或破坏。
数据存储
无人机本地需滚动存储至少120飞行小时的识别信息,且不可手动删除。
电磁兼容性
运行识别功能模块应符合电磁兼容性要求。

四、实施时间

项目 要求
新生产的无人机 自 2026年5月1日 起必须符合本标准,不具备运行识别发送功能的不应实施运行。
已销售并使用中的无人机
  • 生产厂家须在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内,按标准要求加装运行识别模块。
  • 针对加装运行识别模块的无人机,享有36个月的过渡期以完全满足标准的全部要求。
  • 过渡期结束后,所有无人机必须完全符合本标准方可飞行。